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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
编辑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2-04-16 00:00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 

关于转发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系部、处室:
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,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,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制度的规定,现就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(简称省级教改课题)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一、省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
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以一线教师为研究主体,以实践、应用为主要特征,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、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。立项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、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。
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。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,具有先进理念,采用现代化手段,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、卓越型人才、应用型人才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,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、体现较高理论水平、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。
 二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工作要求
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,主持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。
 其他人员申报主持项目的,应当具备中级职称,并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,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、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。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,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,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
  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;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;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。申报人应填写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四)。高校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,将《申报书》连同《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一起上报(附件三)。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用Excel格式制作1份《申报汇总表》一并报送。申报截止时间为:520日。各系部、处室的申报材料请送往学院科研管理处龙昊老师处。
三、省级教改课题的评审、核定与公布
 省教育厅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为了施行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盲审制,申请人应当填写《课题活页》。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公布。

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科研管理处
2012
4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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